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深财会[2019]19号文相关要求,结合日常内控管理的需要,我院针对现阶段内控管理情况将开展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现对该项服务内容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经费情况
本项目预算为19万元
三、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见附件)
四、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拟于近期开展内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三)技术需求
1、前期调研及宣传培训
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24号)的相关要求,提前收集内外部制度、业务流程相关资料,制定相关工作底稿模板,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提前培训和宣传,为下一阶段工作做铺垫。
2、现状梳理及风险评估
梳理单位现有经济活动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内部控制流程和管理规章制度,还原经济活动真实现状,并进行评价。以风险为导向,运用多种方法对单位层面、业务层面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及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汇总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经济活动风险点,编制各业务模块风险矩阵,形成单位风险数据库。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编制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管理建议报告。
3、管控优化经济活动
以风险为导向,综合多种管控方法,优化现有经济活动管控措施,通过综合运用内控控制方法,针对薄弱环节,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手册(试行)。
4、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收集并梳理单位经济活动的内外部内部控制制度,搭建内部控制制度框架,针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单位进行制度修改。建立健全各项经济活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明确制度间关系,确保单位制度和流程在单位内外部之间,内部各个管理环节之间完全衔接,保证一致性。
5、成果验收
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成果名称 |
备注 |
1 |
《风险评估报告&管理建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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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
汇编各业务模块流程图、流程描述、风险矩阵、权限指引表&不相容岗位职责表等 |
3 |
《重点经费支出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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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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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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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
1.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个月。
1.2 后期咨询指导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计算参照深圳市物价标准,投标报价上限为19万元。投标单位需对投标报价进行说明,说明报价取费标准及其依据,超过上限金额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2.2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服务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保险、工伤、通讯、常驻现场的费用等)、相关税费、利润直至合同期结束的所有费用。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收到发票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0%作为第一期合同款,待合同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再支付50%。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其他要求
1、组织管理要求
中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和实施团队,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保证在项目建设期内核心人员不能更换。
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架构,在项目组织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2、质量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对质量标准的制定、现场作业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建立完整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符要求的质量保证计划,并坚持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在投标文件中,中标人需说明本项目的实施质量保证方案。
3、进度要求与管理
本项目总体工期要求为3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中标人应合理安排实施,严格按照招标人批准的进度要求完成实施。对因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应该及时报告招标人,经招标人认可后,工期顺延。
4、保密要求
项目中标单位不得泄露项目建设的任何内容,并要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本项目需求、建设内容、相关实现技术、数据及产品进行保密,未经用户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露。若违反,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五、招标相关事宜:
1、应标时间:供应商在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9日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的方案及联系方式,逾期报名者,我院将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9年5月20日。
3、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荔源广场前海法院第二审判区
4、递交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投标申请书及应标方案;
(2)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理委托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与投标工作相关的证明文件。
5、采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先生 0755-86705057;刘先生 86709912。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荔源广场1711房。
6、采购监督电话:
谢先生 0755-86705160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5日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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