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宣传策划项目询价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9-10-17 16:55: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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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前海法院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拟进行宣传策划项目,通过与广告公司合作,对我院现有工作素材进行整理,在深圳主流媒体上推出系列报道。拟对该宣传策划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前海法院宣传策划项目

2.项目要求:整理前海法院现有素材资料,策划主题宣传,重新包装加工在深圳主流媒体上登载或播放不少于4期专题宣传成果。

3.项目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二、预算控制价:人民币8万以内,合同总费用以最终项目合同为准。

三、报价方式及期限

1.报价方式:发送报价单电子扫描件至本院采购联系邮箱,或递交书面响应报价文件至本院经办人,此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2.报价期限:截止201910211800以电子报价单到达本单位采购联系邮箱或当面递交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则对供应商报名情况进行公示后(不少于3天)根据实际情况评审。

四、供应商资格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依法不需申请营业执照的,使用法定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司行政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需在从事宣传策划上有丰富的经验,所策划项目刊载或发布于深圳主流媒体者从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

4.供应商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610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司行政公章)。

五、评审标准:

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采取最低价法评审。

六、报价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purchase@szqhcourt.gov.cn

联系人:刘先生86705921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