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前海法院工作需要,拟拍摄3-5分钟形象宣传片。现对该制作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前海法院形象宣传片项目
2.项目要求:本项目主要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制作用于各种宣传交流、典礼仪式、日常展示播放的形象宣传片一部,时长约3-5分钟;影片要展示前海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全片风格大气,节奏感强。
画质级别:项目成品为1080P全高清视频一部,通过网络传输方式交付。
3.制作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9.5万以内,合同总费用以最终项目合同为准。
三、报价方式及期限
1.报价方式:发送报价单电子扫描件至本院采购联系邮箱,或递交书面响应报价文件至本院经办人,此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2.报价期限:截止2019年10月21日18:00,以电子报价单到达本单位采购联系邮箱或当面递交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则对供应商报名情况进行公示后(不少于3天)根据实际情况评审。
四、供应商资格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依法不需申请营业执照的,使用法定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司行政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经验材料,需提供政府机构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经验(以合同或成品样片为准)。
3.设备配置及拍摄团队要求:
高清ARRI摄影机及套件、ARRI变焦镜头组、灯光组、大疆电影级八轴航拍器及影像云台控制系统及其他拍摄所能用到的器材及配件;
具有3年以上政府机构宣传片拍摄经验,团队需包含导演、编剧、摄影师、灯光师、道具师、化妆师、制片等相关职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
5.供应商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6年10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司行政公章)。
五、评审标准: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标准见附件。
六、报价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purchase@szqhcourt.gov.cn
联系人:刘先生86705921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