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制式服装项目采购需求
一、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1 |
2010式审判春秋装 |
156 |
套 |
拒绝进口 |
|
2 |
夏裤 |
280 |
条 |
拒绝进口 | |
3 |
2010式长袖本白衬衫 |
169 |
件 |
拒绝进口 | |
4 |
2010式短袖本白衬衫 |
280 |
件 |
拒绝进口 | |
5 |
2017式审判夏装 |
78 |
套 |
拒绝进口 | |
6 |
法袍 |
19 |
套 |
拒绝进口 |
注: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二、技术需求
1、面料的品种规格及技术参数
序号 |
服装种类 |
面料 |
备注 |
1 |
2010式审判春秋装 |
成分:山羊绒35%、羊毛40%、桑蚕丝15%、T400长丝弹性纤维9.5%、导电纤维0.5%, 克重:180g/m2, 纱支:120/2×120/2 |
|
2 |
夏裤 |
成分:80%澳毛,19.5%涤纶,0.5%导电纤维,纱支:100/2*100/2,克重265g/ m |
|
3 |
2010式本白衬衫(长袖、短袖) |
成分:100%棉, 纱支:100/2×100/2, 密度:160*130, 克重: 132g/m2 本白色,免烫 |
|
4 |
2017式审判夏装 |
成分:丝光羊毛50%、桑蚕丝10%、PPT弹性纤维10%、涤纶29.5%, 纱支:110/2*110/2, 克重:143g/m2 |
|
5 |
法袍 |
成分:65%涤纶/,35%粘胶,纱支:40/2*40/2,克重:240g/ m2 |
|
6 |
2.工艺要求: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制服标准,西服采用半粘衬工艺,二次试身,确保合体,衬衫免烫,防缩抗皱。
3.质量:1)外观成型规整、整洁美观,无残疵线头污迹; 2)洗涤后外形无明显变化,缝制线路基本平服。
4.检测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具有CMA认证和CNAS认证的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样品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自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样品送交采购人:
序号 |
样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2010式审判春秋装 |
1套 |
男装或女装成品 |
2 |
2017式审判夏装 |
1套 |
男装或女装成品 |
3 |
2010式本白短袖衬衫 |
1件 |
男装或女装成品 |
4 |
2010式夏裤 |
1条 |
男装或女装成品 |
5 |
法袍 |
1套 |
成品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符合本采购需求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为深圳企业则需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定标方法
根据本院采购管理规定和项目需求实际情况,由采购小组按货比三家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商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75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前海法治大厦。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5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应含单价及最终总价。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货物运输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三)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且开具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全部货到并经用户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
(四)履约担保金:无。
(五)验收要求: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证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他应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需求文件以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要求。
(六)售后服务要求: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所有物品均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全新产品,否则采购方可按退货处理,并全额退款。
3.物品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供应商更换同类型新的物品。
4.供应商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等服务,免费保修期限为3年;按物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采购方承担。
5.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物品保证有3年使用期限。
6.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或更换完毕。否则,采购方可自行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七)违约责任:(合同中具体约定)
六、项目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一)本项目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报名及递交响应方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8:00。
(二)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请意向供应商根据本需求提供响应方案,响应方案须为正本1份、副本3份。项目联系人:司法政务处陈小姐,电话0755-8670596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荔源广场B座前海法院17楼。
(三)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服务供应商的监督。廉政监督电话:刘小姐,0755-86705141。
七、其他
公示期间对公告条款有疑问请及时向项目联系人反馈合理意见,我院将及时跟踪处理。本公示未尽之事宜,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