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片摄制服务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片摄制服务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片摄制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各项最新工作成效的提炼和总结,更加精炼、直观的表现前海法院特色改革成果,充分展示前海法院作为司法改革示范法院的样板作用,现拟就工作汇报片摄制服务项目对外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22万元。
(二)需求清单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预算限额 |
1 |
工作汇报片摄制服务 |
1 |
项 |
|
22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本院网站下载)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4.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见附件
4.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8日下午14:30—18:00。
4.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下午18:00。
4.7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五、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六、响应方式及期限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前,向本院递交根据本项目需求制作完备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现场递交。
采购工作联系人:综合办刘工,电话0755-86705921
工作汇报片相关信息咨询:审判管理办公室刘小姐,电话0755-8670592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