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合同书(延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16:05:12 来源:
原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SZCG2019191421)合同服务有效期为2020.05.15-2021.05.14,因我院招标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进行招标工作,但现已超过合同的服务期。为保障该期间我院干警的就餐需要,经集体研究,现拟与原中标服务商“深圳市聚味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食堂外包服务(餐饮加工)项目合同书延期两个月。(合同文本见附件) 现对该项目延期合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方式递交至本项目联系人处。
项目联系人 王工 0755-88987479
地址 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