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执行通讯装备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执行执法记录货物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联系人 | 姓名:黄月莹 电话:86531395 | ||||
计划立项批文号 |
| 资金来源 |
| ※财政预算 | 18.5万元 | ||
项目背景 | ■有,情况说明: 目前院里有六位执行员,为了方便外出执行的取证,需要采购一套执行执法记录系统,实现执行过程中摄像、照相、对讲、定位、存储功能、录像回放的功能;通过执法记录仪,可以监督和规范执行过程,同时也可以保护执法人员。 □无。 指引:项目有特别需求,如技术复杂、时间紧迫、大型项目、重点项目等,建议采购人补充说明。 |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审批文件: ,须提供审批件扫描件。 ■否。 | ||||||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 □有,单位名称: 。 ■无。 | ||||||
※采购项目品目 | 品目编码:_ A032506___ 品目名称:_技术侦察取证设备____ (请参照《深圳市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2021年版)》填写) | ||||||
※政策扶持 |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是 £否 2、小微企业报价优惠: 10% (6%-10%间自主选择;联合体2%-3%间选择)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写)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定标方法 | □自定法 | ||||||
■否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价法 |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 二、采购标的
(一)货物总清单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 |
| 执行执法记录货物 | 1 | 项 | 拒绝进口 | 185000 | 185000 |
(二)货物清单明细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 执法记录仪 | 8 | 台 | 拒绝进口 |
2 |
| 双系统智能采集站(含管理平台) | 1 | 套 | 拒绝进口 |
3 |
| 执法记录仪挂件 | 60 | 套 | 拒绝进口 |
4 |
| 存储 | 1 | 套 | 拒绝进口 |
备注: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执法记录仪 。
※ 三、具体技术要求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2、招标技术要求中,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注的技术条款为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条款,共 项,其余为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条款,无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技术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执法记录仪 | 1、显示屏:2.0英寸TFT LCD;320*240;触摸屏; |
2、操作系统:安卓9.0系统以上; | ||
3、内存:2GB; | ||
4、视频输入:主机内置摄像机录像分辨率1080P、720P、D1; | ||
5、视频录像:视频分辨率最高为1080P/25帧,1280×720、720x576可选; | ||
6、双码流:录像1080P25,同时网传1080P25; | ||
7、视频编码格式:H.264,H.265; | ||
8、拍照:主相机支持3000万像素; | ||
9、快门:电子快门; | ||
10、红外夜视:自动红外夜视灯开/关,滤光片自动切换(3米看清人脸); | ||
11、白平衡:自动; | ||
12、白光灯:支持; | ||
13、激光定位:支持; | ||
14、存储容量:内置存储,不可拆卸,存储芯片容量32GB; | ||
15、卫星定位:内置GPS和北斗二代组合定位功能; | ||
16、网络传输:支持4G全网通; | ||
17、WIFI:支持WIFI功能,802.11b/g/n; | ||
18、蓝牙:BT4.2; | ||
19、NFC:可选配,默认不支持; | ||
20、传感器:加速度; | ||
21、电池:不可拆卸,3220mAH,1080P录像不低于13小时,720P录像不低于15小时; | ||
22、适用环境:适用于-20~55℃、湿度小于90%的工作环境; | ||
23、尺寸:82.6*58*29mm(不含背夹、外接设备); | ||
24、重量:约165g(不含背夹); | ||
25、按键:电源、录像、拍照、录音、对讲、报警、标记、MENU、HOME; | ||
26、充电方式:Mini USB接口;触点式USB接口。 | ||
27、▲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4208-2008中IP68要求(水深1m、持续2h)(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28、▲执法记录仪具有防抖设置功能,可通过菜单开启/关闭防抖功能(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29、▲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不低于7m,有效拍摄距离处可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30、▲可通过后端平台开启语音对讲功能后,执法记录仪与同一群组内的其他执法记录仪或执法记录仪与平台直接可进行语音对讲;在同一群组内,执法记录仪与执法记录仪之间可进行视频通话(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31、执法记录仪可实现人脸比对功能;执法记录仪本机存储人脸库不低于十万(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32、执法记录仪采用内置不可更换电池供电,在视频分辨率1280×720下满足连续摄录时间不小于17h(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33、裸机跌落高度2000mm,水泥地面,任意6个面各跌落5次,共30次,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及其内部结构单元不应产生永久性的结构变形、机械损伤、电气故障和紧固件松动。执法记录仪内部线路、电路板和接口等接插件不应有脱落、松动和接触不良现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2 | 双系统智能采集站(含视频录像管理平台)
| 1、材质:主体黑色; |
2、尺寸:长*宽*厚=635*874.2*73; | ||
3、接入数量:支持16台执法终端同时接入; | ||
4、显示屏:13.3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 | ||
5、内存:2G内存; | ||
6、系统:嵌入式、安卓双系统设计; | ||
7、安装方式:默认标配壁挂式支架,可选配桌面式或移动式支架; | ||
8、存储硬盘:自带 2T 硬盘,可扩展至 6 块硬盘,单盘最大支持 8T,支持 RAID 功能; | ||
9、功率:180W | ||
10、USB接口:1个USB 3.0 ,1个USB2.0 | ||
11、数据线:4P USB数据线16根(Mini B型USB) | ||
12、▲可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登录,验证通过后可对锁定的执法记录仪自动解锁(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13、▲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低于10000h(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14、▲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可通过扩展模块扩展至16/24/32/个 Mini USB执法记录仪专用接口(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15、▲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触摸屏尺寸应大于等于13.3英寸(需提供公安部或者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识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证明,原件备查) | ||
16、带终端配件,包括移动式支架; | ||
17、视频应用: 1.实现视频的实时预览功能,若设备具备云台转动能力,可进行点位的预置点设置、巡航轨迹设置等。 2.实现视频监控的录像回放功能,可支持高倍速、即时回放、倒放等一系列关于录像的功能。 | ||
18、电子证据管理:移动执法的过程会录音录像形成电子证据,按照政策要求对证据进行存储归档,自动与执法事件关联,提供证据资料的分类检索。 | ||
3 | 存储 | 1、16盘位控制器磁盘阵列; |
2、标配8块4T硬盘,640Mbps接入带宽,3个千兆数据网口; | ||
3、流媒体模式:160路接入+160路录像+160路转发; | ||
4、支持视频流和图片、smart、视频 文件进行混合直写存储; | ||
5、支持SMART IPC接入,支持存储智能信息,实现智能事件检索功能,精确定位重点事件,并可通过平台进行智能浓缩播放,有效节省客户时间。3U机架式16盘位、单控制器、8块4T企业级SATA磁盘; | ||
6、64位多核处理器、4GB(标配,可扩展至32G);2个HDMI接口;2个SAS2.0接口;支持RAID 0、1、3、5、6、10、50,60;网络协议:RTSP/ONVIF/PSIA/SIP(GB/T28181) | ||
4 | 执法记录仪挂件 | 1、可以对尺寸:82.6*58*29mm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挂载,挂载后不影响录音录像 |
2、挂件形式:背夹 | ||
3、挂件含有法院名称及logo |
指引:
1.所有技术要求采购人须如实填报,本表将作为技术规格偏离表里招标规格的参数要求,投标人须如实一一响应。
2.按采购清单所列的内容及顺序,逐项描述货物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描述以具体参数和功能要求为主要方式;
3.建议逐条描述具体参数和功能要求并编号。评标时,每一条具体编号视为一条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可分为核心技术要求(以★号标注),重要技术要求(以▲号标注)和一般技术要求。
4.核心技术要求(以★号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将做无效处理。必须有不少于3个品牌满足。
5.重要技术要求(以▲号标注)数量≤全部技术要求的数量10%-30%。。
6.所有技术要求均不得指定品牌或生产商或具体型号。
7.如对备品备件、技术培训等有特别要求,也可在本部分逐项填写。
※ 四、商务需求
说明:1、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2、评分时,如对一项招标商务需求(以划分框为准,一个划分框是作为一项招标商务需求)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扣分。
序号 | 目录 | 招标商务需求 |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 ||
1 |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 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2 | 关于免费保修期 | ★货物免费保修期 2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3 | 其他 | 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
(二)其他商务要求 | ||
1 | 关于交货 | 1.1交货地点: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1.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 ||
★1.3签订合同后 30 天(日历日)内交货。 | ||
2 | 安装调试及验收 | 2.1投标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
2.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 ||
2.3 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 ||
2.4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 (2)如有国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 (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4)按照招标书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必须合格。 (5)投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其技术数据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偿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 (6)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7)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 ||
3 | 关于违约 | 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0 %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
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 ||
3.3中标人所交付产品、工程或服务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或在投标阶段为了中标而盲目虚假承诺、低价恶性竞争,在履约阶段则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获取利润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被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评为履约等级“差”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 ||
4 | 关于付款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款4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款60%。 |
5 | 报价要求 | ★标准表述: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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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响应方式及期限
1.本项目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报名请致电项目联系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为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须为正本1份,副本3份,并密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 18日18:00时。
2.项目相关信息咨询:黄女士,0755-86531395。
3.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六、其他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服务供应商的监督。
廉政监督电话:曾先生,电话0755-86705141。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