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
核酸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二次)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了进一步做好前海法治大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费用负担,确保法治大厦疫情防控安全,拟将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通过采购的方式实现。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0万元。
(二)需求清单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预算限额 |
1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检测服务 |
1 |
项 |
|
40万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本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提供类似项目不少于一份合同复印件)。
三、技术需求
(一)项目内容
为前海法院提供相应的检测服务,在招标方指定的工作场所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服务。
1.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核酸样本采样服务:供应商能够满足上门核酸样本采集服务(具体次数以采购方需求为准),具有现场录入被采集人员身份信息的能力并对人员信息保密。采集后阴性结果需6小时以内出具报告、并在出具报告后3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单,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被检测人深圳核酸信息采集平台。
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要求的检测费、相关采样耗材费(包括但不限于病毒采样管、防护服/隔离衣、酒精、棉签、乳胶手套等)、税费等一切检测服务相关费用(不含上门服务费),上门服务费单独计算。
3.供应商须具有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并具备申报样本准运证的条件。
4.为采购人提供核酸及样本检测服务:供应商能够承担全年365天*24小时接收采购人提供的核酸样本、血清抗体样本,提供检测服务,接受样本后阴性结果需6小时以内出具报告、并在出具报告后3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单。
5.为采购人提供临时性核酸采集服务:供应商能够承担全年365天*24小时开放核酸采样服务窗口,满足全体工作人员临时性核酸采集任务。
6.如采购人有紧急情况下的上门取样要求,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
(二)服务模式
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驻点工作人员不少于1组,采样组应包括采样人员和信息录入人员。采样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的采集方法,并进行严格的感控培训。信息采集人员应熟练掌握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并进行相关的感控培训。
(三)项目管理、服务要求
1.项目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2.项目检测人员
实验室配备的工作人员应当与所开展检测项目及标本量相适宜,以保证及时、熟练地进行实验和报告结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3.保密要求
供应商工作人员对于采购人所提供样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须向有关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及公众披露的除外。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或40万元检测经费用完为止。
注: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根据后续疫情防控形式,若核酸指导价浮动不高,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可以续约,但续约不超过2次,总服务期不得超过36个月。
(二)服务地点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三)报价要求
1.新型肺炎核酸采样检测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相关采样耗材费、税费等一切检测服务相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金额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核酸检测费用,合同期限内依据广东省最新公布调整的混合检测的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另外,单次上门服务费用固定为300元,不计入检测服务费用内。
2.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按照核酸样本10混一管/人的广东省收费标准下调金额进行报价。如:现10混一管/人收费标准为5元,投标方可接受4.9元,则正式报价为“下调0.10元”(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验收要求
1.服务质量标准:供应商服务人员按采购方规定方法进行服务工作,所完成的业务成品需达到采购方要求。
2.业务量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五)付款方式
三个月支付一次,每季度完成服务的次月供应商提供上个季度的检测人数情况及收费情况,根据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核酸检测服务费用账单以及账单发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
(六)售后服务
供应商在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标本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样本信息错误或无法确认检查结果的,应主动联系采样人员免费重检。
五、评标定标方法
采购小组采用最低价评审法进行评审,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单进行评审,并报院长办公会决定。
六、响应方式及期限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前,向本院递交根据本项目需求制作完备的响应文件,参考投标文件的格式见附件1。响应文件须密封,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现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18:00。
联系人:综合办公室黄小姐,电话0755-86705822。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七、廉政监督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收社会公众及潜在服务供应商的监督,廉政监督电话:曾先生:0755-86705141。
附件1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参考格式.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