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7 09:49: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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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为解决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需求(粮油、肉禽鱼蛋菜及调料、牛奶、水果等),现面向社会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供食材配送。

二、需求清单

序号

需求清单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粮油

1

拒绝进口

32.08万

2

肉禽鱼蛋菜

1

拒绝进口

3

调料

1

拒绝进口

4

牛奶

1

拒绝进口

5

水果

1

拒绝进口

注:本项目的支付上限为32.08万元,支付金额最高不能超过32.08万元人民币,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投标人具有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要求

1)配送服务方案:应当具有完善的配送服务方案,内容包括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物流配送及配送到我院后食材处理服务的等各项规章制度。

2)质量保障方案:应当具有货物流转可追溯系统和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体现质量保证措施的货物来源、加工质量安全、包装安全、科学安全保存、保持安全运输以及质量追溯系统等全过程全环节。配送的全部食材需经过国家规定的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保证安全可靠。

3)品质要求:所有配送物资必须遵循最新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符合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注明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并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4)应急处置:投标人应当具有及时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具有应急方案。如遇采购方临时紧急采购项目需要或因中标人所提供的物资质量不符、规格不符要求等需退换货时,在得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含)内响应,2小时(含)内送到。

5)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投标人必须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格式由采购人提供,详见附注,不得修改原有内容;,并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因食品质量安全出现的问题,中标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政治、法律、经济责任。

五、配送要求

1)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配送前一天将配送清单提交给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需准备配送食材。配送食材品种、数量(斤两)以采购单位验货为准,供应商每次配送时需随货送一式多份的送货清单,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采购单位持两份作为收货凭证。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退换采购单位认为不合要求的物品并及时加以更正,确保采购单位饭堂正常运营。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货品,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供应商需按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要求的时间将需求的食材送达到深圳前海法治大厦10楼(深圳前海临海大道),具体等配送时间与方式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沟通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

  (3)肉类、蔬菜和水果牛奶的配送必须使用冷藏车送达;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枯萎、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包装完好,无破损;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产品,干净无毛,肉质紧密、色泽光润、无异味,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肉类、骨头类如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分割、砍块等初加工的,需按要求加工;海鲜、河鲜等水产品必须鲜活或冷冻完好,如鲜鱼肉类供应商需能提供宰杀、去鳞等初加工服务;粮油、副食、调料等需确保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印刷清晰,有防伪标,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禽蛋需色泽鲜明、壳无裂纹;干杂类需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的产品,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六、商务要求

(一)定价和报价

1.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项目报价表中,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率(完税后,详情见附件一),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

2.定价

定价标准:蔬菜、鲜肉类等产品由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旗下的食堂采配平台(天天采配)上月5、15、25号公示的“普通(精品)蔬菜”和“普通(精品)鲜肉”的报价表取三天的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各项物资的基准价;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法用上月均价查询的食材,按当日食堂采配平台(天天采配)相对应物资规格的价格作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中无价格的物资基准价,参考深圳海吉星当时市场相对应物资规格的价格作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  

结算时价格=基准价(定价)X折扣(完税后)。

定价时限: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

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及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3.报价

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能力,以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普通(精品)蔬菜、普通(精品)鲜肉等基准价格为基础如实报出折扣(完税后)。供应商投标报价实行综合折扣报价,填写报价时,应填写综合折扣。例: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折扣为95%,填写报价时应填写综合折扣0.95,综合折扣填写应为数字,且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折扣大于1、小于等于0或未填写折扣的,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采购结算

1.采购金额结算:结算金额=货物供应数量X中农数据食堂采配平台基准价X折扣率(完税后);结算金额含税收等费用;货物供应数量以我院验收合格后实际入库的数量为准。

2.项目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后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3.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30号之前划账结清。

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1年服务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项目验收考评。如考核符合要求,经中标人申请,经采购人单位研究后,可以继续与其签订一年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变更;如考核不符合要求,不予续签。

七、评标定标方法

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本项目进行评审,并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为中标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本项目按一个整年度计算,在配送期间,如食材品质达不到标准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退换货服务。

、响应方式及期限: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前,向本院递交根据本项目需求制作完备的响应文件,参考投标文件的格式见附件一。响应文件须密封,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现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18:00。

联系人:综合办公室王先生,电话0755-88987479。

廉政监督电话:曾先生,电话0755-86705141。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附件一:投标文件参考格式.doc附件二: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