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时间:2025-11-25 10:55: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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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打造前海法院良好司法形象,进一步提升新媒体运营质量和传播影响力,拟就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对外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34万元以内。


(二)需求清单

序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预算限额

1

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1

拒绝进口

34万元以内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运营内容

微信公众号的整体运营,并将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同步上传到本院官方微博、官方网站。

(二)运营需求及工作量

供应商需在合作期限内完成本院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工作。在此期间,微信推文发布数量不少于150条,其中原创推文不少于100条。除日常内容发布外,还需对微信公众号已发布内容进行日常维护等相关工作。

每条推文都需根据实际需求完成素材收集、文字撰写、美术编辑、影音编辑、后台审校等工作流程,由供应商的驻点编辑和后台团队分工协作完成。每条原创微信的编辑加工需完成以下步骤,具体工作量如下:

1.素材收集:每条推文必须进行前期素材收集,素材收集一般包括实地采访、案例收集等,常规推文素材收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创意类推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影音素材拍摄:包含影音素材的推文,需要进行前期素材拍摄,图片素材拍摄需在1-2个工作日完成,视频录制需在2-3个工作日完成,必要时供应商应当派出后台支持人员参与拍摄。

3.文字撰写:每条推文需要进行文字类稿件撰写。常规动态类、普法类推文类撰写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报道类、案例类、调研类等推文撰写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

4.美术编辑:每条推文需要进行美术编辑排版。转发推文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常规图文类推文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创意类推文(包含动画、视频、音频等较为综合性的排版推文)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影音编辑:视频类、创意类推文需要将素材提交供应商后台团队进行剪辑或制作,供应商后台团队需安排专人与驻点编辑对接,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

6.后台审校:每条推文编辑完成后需经过后台审校,由驻点编辑完成编辑后,提交项目主编、主管进行内容审校,需要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审校。

7.日常维护:供应商团队需要对微信公众号开展定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菜单栏维护和更新、私信及留言回复和管理、数据统计及台账登记维护。

(三)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团队要求

配备专业的运营团队,整体团队人数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丰富的新闻从业经验和负责运营的政务类新媒体平台相关经历;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和驻点人员除外)不少于4人,需具有一定的新闻从业经验和政务类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为公众号运营提供后台服务与支持;驻点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必须具备微信编辑、文稿撰写等专业能力,常驻前海法院完成编辑运营工作。

2.保密要求

1)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均应严守在履行本需求中通过各种方式知悉的采购人业务信息,不得泄露。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遵守采购人保密等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一律做到不该过问、阅看、记录、外传的审判工作秘密坚决不问、不看、不记、不说不传;不在公私场合、私人通讯和各种媒体中谈论、发表涉及审判工作秘密事项的观点、言论。

2)成交人不得将本需求的内容向采购人和成交人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3)供应商在进行服务过程中,需确保采购人的信息安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删除、修改和转移采购人视频制作中使用的相关信息或者正在编辑的素材,在工作地点以外的电脑上使用过的素材应做好保密工作。

4)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应返还采购人提供的业务资料和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各种材料,不得存留原件及任何复制品。

5)供应商应与从事本项目工作的服务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约束其履行保密义务,并提交壹份供采购人备案。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文件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以U盘或光盘形式。一式三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文件须密封。密封袋及投标文件全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骑缝章,证照、证明书、承诺书等落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本项目评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注: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可以续签,但续期不超过2次,总服务期不得超过36个月。

(二)服务地点:前海法治大厦;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4.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5.投标供应商应先充分了解项目的相关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验收要求

1.服务质量标准:供应商服务人员按采购方规定方法进行服务工作,所完成的业务成品需达到采购方要求。

2.业务量验收标准: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取得发票后十日以内先支付50%的服务款项,服务工作中期验收合格支付40%的服务款项,服务项目最后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的款项。

(六)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及质量满足履行本需求的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有权利和义务对服务人员的数量、岗位和工作量标准按照采购方业务处理的要求进行合理的调整,以达到服务的优化;但应尽可能保持服务团队人员的相对稳定。

2.中标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对采购方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整改,并定期汇报制度落实及推行情况。

3.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对服务团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采购方有关规章制度。

(七)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五、评标定标方法

采购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在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并完整提供响应文件及佐证材料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项目评分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六、响应方式及期限: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前,向本院递交根据本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制作完备的响应文件,参考投标文件的格式见附件2。响应文件须密封,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以U盘形式提供),并现场或邮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12118:00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 刘小姐,电话0755-8670592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七、廉政监督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社会公众及潜在服务供应商的监督,廉政监督电话:曾先生:0755-86705141


附件:1.评标信息.doc

      2.投标参考格式(服务类2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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