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选定评估机构通知书
(2016)粤0391执103、10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惠州市长溢模具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沙田承宇工模加工厂、曾伟新、冼胜宇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本院拟对被执行人惠州市长溢模具有限公司名下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602商品房(房产证号3000753360)进行处分。现通知你们:本院将于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3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现场摇珠选定评估机构,请你们按时到场参加;届时不参加的,本院将视为同意由当场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