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3-06 14:55: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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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15年1月28日,是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司法改革示范法院,满编满员200名干警。

  前海法院管辖前海辖区内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执行案件;同时集中管辖全市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前海法院从2015年2月2日受理案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受理各类案件122053件,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1900件,其中,受理涉港商事案件14041件,是全国审理涉港商事案件最多的法院;2024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判周期为3个月,是全国审理该类案件效率最高的基层法院。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149件,是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最多的法院。

  前海法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勇于探索、先行示范,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前海经验”。着力提升前海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通行规则审理案件65件,适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审理案件171件。先后选任81名(现有49名)香港地区陪审员累计参审案件1111件;聘请49名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国际商事纠纷共2811件;创新引入4名港澳专家研究员,先后接收31名司法研修生,提供改革创新智力支持。建立专业化司法交流机制,累计接待香港终审法院、澳门终审法院、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香港中文大学等港澳地区司法机构、高等院校500余人次来访。全力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积极探索试点,聘请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吸纳不同国家或地区、具有不同职业资格背景或语言背景的调解员组成高层次、多梯队解纷队伍,探索中立第三方评估、证据开示等国际先进的非诉解纷方式,凝聚大湾区解纷合力。奋力推进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率先建立系统化、多维度跨境诉讼规则衔接制度体系;创新探索从实体规则角度开展公司法、民间借贷等主题衔接研究,编写出版《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系列丛书,为商事主体开展跨境经济活动提供指引,为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示范商法打下坚实基础。致力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审判体系,全面简化涉港案件诉讼程序,实现网上立案、送达、开庭等全流程在线审理,实现诉讼服务和司法审判“弯道超车”。

  2024年,前海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模范法院”。前海法院跨境法律规则衔接等3项创新举措先后被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向全国推广;2项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改革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推广;“探索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新机制”案例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2022年最佳制度创新案例;16项改革成果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70项改革项目入选“前海法治领域制度创新成果”,在服务保障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优越性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