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15年1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前海法院正式揭牌成立。参加揭牌仪式后,周强院长指出:“前海法院要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为重要使命,找准前海发展定位,契合前海发展特点,为前海发展提供更加完善、更加便利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要按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与港澳法院的交流与合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创造新经验,努力把前海法院建设成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
基于前海作为国家唯一批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功能定位,新成立的前海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如何为前海战略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如何为国内法院司法改革提供先进经验,如何向香港和国际社会展示中国司法水平和法治建设的成就,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拟以前海法院的发展和改革为视角,从司法服务的理论基础、域外经验入手,进一步分析司法服务的发展趋势及其边界,在此基础上对前海法院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司法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和现实路径,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细致思考,并提出了系统性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前海法院的发展以及国内法院的司法改革有所裨益。
(本文详细内容,敬请关注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将于近期出版的调研成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