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跨境调解、引导式调解
【基本案情】
Z公司与Y公司就某工程项目签订《XX加工合同》,约定Z公司为Y公司提供加工产品与加工服务。Z公司称,经双方结算后,Y公司仍有260余万元费用未支付。Y公司异议称,Z公司请求款项并未经双方结算,且因Z公司迟延交货且所交产品不合格,导致返工维修,Y公司承受巨大损失,该损失应从Z公司要求金额中予以扣除。
【调解过程及结果】
1.依托区际化调解机制,提供最优的调解工作方案
通过分析本案,双方均为香港注册公司,双方当事人在香港范围内开展对话最为方便;且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矛盾对抗程度不高,双方对话调解意愿强烈。诉讼对接中心研究判断,双方配合调解度高,可引导性强,综合认为优先推荐港籍调解员担任本案调解员,同时就调解地点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确定最便捷的调解地点
与当事人沟通,调解员了解到Y公司负责人由于个人原因不方便到内地参与调解,虽然Y公司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但考虑到当事人亲自参与调解更有利于沟通和纠纷化解,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调解员最终选定了在香港麦家荣律师行组织双方调解。通过两次调解,双方最终就案件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
3.通过专业化引导式调解,促进双方主动谋求达成共识
商事主体和港籍调解员有着相同的纠纷化解理念。案件调解中,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解决纠纷的沟通机会与平台,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调解氛围中沟通,让双方陈述各自观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以求不断缩小诉求差距,形成共识。整个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处于主导地位,调解员没有从法律角度对案件作出评判,仅从总体上推动调解进程,避免相互的僵持。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博弈、对话,在合意的基础上达成的调解结果,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调解的价值,提高和解协议的可接受度和认同度。
【典型意义】
1.跨境调解是前海法院提供便捷司法服务的缩影
前海法院根据辖区案件特点,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实现纠纷便捷、高效地化解。本案的调解是前海法院在解决跨境纠纷中,提供多元便捷司法服务的一次成功实践。前海法院灵活运用国际化诉调对接平台的优势,将案件委托于港籍调解员调解。港籍调解员本着便利当事人的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及调解地点的选择,在香港主持调解,体现了前海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的便捷、经济、专业,有利于形成当事人可以信赖的司法环境。
2. 在纠纷化解中尝试适用香港促进式的调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