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您参与诉讼,帮助您防控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为您提示如下: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如果您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如果您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法院审理。为了节约您的诉讼时间,我们建议您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审理。您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法院支持外,您还可能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和对方的律师费用。
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如果您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四、超过诉讼时效。您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三年(特殊的为一年)。原告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未超过法律保护期间,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事实提交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五、授权不明。如果您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