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您更加便利、有效、经济地在前海法院进行诉讼活动,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关于民商事案件的立案说明与操作指引,帮助您了解关于民商事案件的立案规定,请您仔细阅读。
一、您首先需要了解前海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的范围
(一)深圳前海合作区辖区内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位于广东省内的,诉讼标的额为1亿元以下(不含本数);
(二)深圳市辖区内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含涉外、涉港澳台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
(三)深圳前海、蛇口自由贸易区辖区内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垄断纠纷以外,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位于深圳市内的,诉讼标的额为1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
二、您提供的民商事起诉状需要记载哪些事项
为了让法院工作人员准确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判定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顺利推进诉讼程序,请您在起诉状中清楚完整载明以下事项:
(一)主体材料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的,应载明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载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包括注册地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案由、诉讼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
(四)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起诉规范化是诚信诉讼的基本要求之一,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调解意见、适用法律阐释等方面的内容,请您详细阅读《起诉规范化须知》,以免因此担负不利后果。
本院提供有起诉状格式文本及起诉材料清单,当事人可现场索取或通过本院官方网站(http://szqhcourt.gov.cn)下载。
三、您在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