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文书送达须知

发布时间:2021-01-08 11:1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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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正在参与民商事诉讼程序, 以下关于诉讼文书送达的相关内容, 可以帮助您更加高效便捷的进行诉讼程序, 请您仔细阅读。

    一、什么是诉讼文书送达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种诉讼行为。送达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必经程序和重要程序,贯穿于民事诉讼的立案、答辩、庭审、宣判、上诉及执行等各个环节。送达关系着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是诉讼各环节之间的桥梁,也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纽带,其主要目的是为让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参与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与进度流程, 清楚知晓自己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更为有效的进行诉讼活动,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能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

二、诉讼文书送达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诉讼文书送达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至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至第一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居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

    三、哪些是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

送达的文书仅限于诉讼文书,具体而言,包括法院制作并发给当事人的判决(调解)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和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用的文书,如通知书(受理案件、应诉、举证等通知书)、起诉(反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副本、上诉状副本、传票、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当事人之间自行交换无须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不适用送达程序。

    四、请您仔细确认送达地址

为便于您及时收到法院诉讼文书和向对方送达诉讼文书, 请您如实向法院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并且以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形式书面提供给法院。

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在提供送达地址线索书时,应填写清楚身份证地址、实际居住地、注册地、实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