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须知

发布时间:2021-01-08 11:3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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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您的诉讼权利,降低您的诉讼成本,方便您更顺利的进行相关诉讼程序,我们为您准备了以下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诉讼程序的说明,能帮助请您准确理解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相关规定,请您仔细阅读。

    一、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或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产生、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民事诉讼。

    涉港澳台民事诉讼参照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审理。

    二、当事人应提供哪些身份证明文件

    (一)起诉人是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的,应就其主体资格提交其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并应依法律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或者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起诉人是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提交同意起诉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合伙人协议或者负责人意见,并办理相应的公证以及认证手续。

    (二)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自然人参加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护照等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

    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三、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项

    为了更加有效率的进行诉讼,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

    四、请注意在答辩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