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跨域立案须知

发布时间:2021-01-08 11:42: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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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当事人提交材料,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本院提交立案申请,为让您了解相关操作,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您向本院申请跨域立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状或申请书正本;

(二)当事人主体材料及授权材料;

(三)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四)申请执行案件需提交生效的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

(五)地址确认书及地址线索书;

(六)管辖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本院提供有起诉状格式文本及起诉材料清单,当事人可现场索取或通过本院官方网站(http://szqhcourt.gov.cn)下载。

二、如何申请跨域立案

本院已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了跨域立案专窗,请您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至该窗口,并确认您需要向哪个法院申请跨域立案。

等待工作人员初步审核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将您提交的材料拍照扫描向管辖法院提交跨域立案申请。

三、如何补充材料

经过管辖法院的审核,如果您提交的材料有遗漏,管辖法院将通过本院跨域立案窗口向您发送《补充材料通知书》或以口头告知的形式通知您应补充的材料,请您按《补充材料通知书》中列明或口头告知的补正内容和补正期限向本院跨域立案窗口补充您的材料。

四、如何领取您的受理文书

如果您提交的材料符合管辖法院的立案要求,管辖法院会将加盖管辖法院公章的电子受理文书推送至本院,由本院工作人员打印后,通知您到本院跨域立案窗口领取。如您不便前往立案窗口领取您的文书,您也可以选择由管辖法院的工作人员直接按您的送达地址确认书邮寄至您指定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