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现有19名人民陪审员于2023年4月1日任期届满,名单如下:
杨志红 孙 蕴 习 超 陈志轩 张展豪 杨富强
吴佳逢 余国贤 李伟明 徐加文 浦 萌 范家珩
李 强 邓基强 黄耀武 吴 琦 邓兆亨 雷于瑾
尚 寅
特此公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