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3 10:1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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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现有19名人民陪审员于202341日任期届满名单如下:

杨志红          陈志轩  张展豪  杨富强

吴佳逢  余国贤  李伟明  徐加文      范家珩

   邓基强  黄耀武      邓兆亨  雷于瑾

 

特此公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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