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实行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制并率先探索开展立案听证

发布时间:2015-08-19 17:28: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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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要求和深圳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前海法院在司法管理体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其中,立案登记制是开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前海法院在深圳市率先实行立案登记制,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实施立案听证制度。2015年2月2日前海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全面实行民商事案件立案登记和立案听证,在当日登记的案件中有2件案件依程序开展了立案听证,被当事人赞誉为“与国际接轨,便民、高效、公正”,初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前海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要求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的重大举措,也是前海法院努力打造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的重要内容。立案听证制度是前海法院认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大胆改革创新,深化立案登记制度探索的新尝试。前海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建立立案登记制度,有效保障公民的诉权。只要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信息完整,均予以立案登记,做到及时登记、便民登记。登记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立即现场办理立案手续;如果存在起诉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形,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补齐、补正;如果存在重大、疑难情形,无法当场立案受理的,法院将于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立案登记制度的实行,有利于进一步畅通纠纷的诉讼渠道,充分保障公民依法享有的诉权,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司法救济意识。 
  二是实行立案听证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立案程序。前海法院在立案登记工作中设立立案听证制度。案件登记后,按照法律规定明显存在依法不予受理情形的,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围的,或者当事人对法院告知补齐、补正材料有异议坚持不补齐、补正,或者补齐、补正后仍不符合案件受理要件的,经向当事人释明,当事人可以申请立案听证,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进行立案听证。立案听证由主审法官或者主审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主持,围绕案件受理要件展开询问,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立案听证进一步拓展了司法公开的范围,强化了阳光司法,保障了当事人在立案受理阶段的知情权以及陈述申辩的权利。
  三是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强化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前海法院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开展登记立案工作,努力实现登记立案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人性化。实行登记立案一站式窗口服务,案件流转全程电子化,一经立案及时分配案件确定主审法官。建立不同的立案听证团队,轮值立案听证工作,确保在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及时组织听证,法院依职权组织的立案听证,一般是在当事人到法院申请登记立案时一并开展。严格执行司法工作礼仪和工作纪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确保及时高效完成登记立案工作。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法院的工作效率,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不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四是强化惩戒引导机制,营造诚信有序的司法环境。前海法院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无理缠讼等行为规定了具体的惩戒约束方式,规定具体的惩戒类型和程序,对不同情形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通过立案听证平台开展释法答疑和法制宣传,使得每一次司法活动的参与者都能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治国理念的熏陶和教育,切身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惩戒引导机制的建立保障了立案件登记制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推动营造诚信诉讼、依法诉讼的司法氛围,维护公平公正、高效有序的诉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