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发布实施《关于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19 17:56: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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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功能,积极服务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改革探索与创新发展,有效保障自贸区与合作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经系统研究论证,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2015年5月5日前海法院正式出台了《关于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司法保障意见》)。该意见共6章51条,从职能定位、司法理念、审判职能、司法改革、司法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详细规范了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
  实施《司法保障意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国家战略。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的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在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下前海法院的历史使命和责任。二是坚持立足司法职能。立足审判和服务职能,树立与自贸区和合作区建设相适应的司法理念,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自贸区与合作区案件。同时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满足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中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三是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充分把握司法过程的基本特性,完善司法权力配置,建立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法官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强化司法保障的能力。
  《司法保障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统筹立足点,突出司法保障的综合性。既立足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又立足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建设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着力满足多功能区重叠下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二是明确目标点,突出一流法治环境建设。强化司法职能,提升司法服务,依法保障要素市场的放开、政府边界厘清和管制放开,明晰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公平交易和诚实守信,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提供一流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找准着力点,突出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以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为抓手,着力从司法管理体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法院人员管理制度等多方面推进改革,为司法保障工作提供完善的体制机制保证。四是把握关键点,突出国际司法公信力建设。围绕自贸区与合作区深化粤港澳合作的发展要求,着力探索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改革,加大国际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力度,强化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引,加强司法合作与协助,深入探索区际送达、执行以及判决承认问题,打造一流国际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