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积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粤、桂、琼等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前海法院调研
司法改革工作
10月13日上午,广东、广西、海南等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前海法院调研司法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党组成员、廉政监察员续文钢,最高人民法院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副巡视员陈宜芳,广东、广西、海南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的负责同志,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领导一同参加调研。
代表团首先来到前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审判法庭,详细了解前海法院在诉讼服务、审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随后,代表团与前海法院召开交流座谈会。座谈会上,前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闻长智首先介绍了前海法院自揭牌成立以来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一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强化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等领域的涉自贸区与合作区案件,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法律适用研究,积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为自贸区和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二是针对司法行政与司法审判存在错位的问题,深入推进司法“去行政化”改革,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组织架构和以服务审判为重心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确保审判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三是深入破解立案难、执行难和“司法行政介入审判”等问题,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进审判权与司法行政管理权相分离,探索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推进法院内部职权的科学化配置。四是推进司法人员职业化改革,着力解决司法队伍职业素养要求高与司法岗位缺乏吸引力之间的矛盾,深入破解司法队伍管理行政化加剧、人员结构失衡、成长空间不足的问题,努力实现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五是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维度和深度,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判和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化和司法民主化,为人民群众提供阳光透明、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代表们表示,前海法院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和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各项工作的较好的成效,为其他地区法院的司法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样本。同时,代表们还就前海法院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站在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认识前海法院的成立与发展。前海法院的成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实践,是综合性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示范基地,前海法院聚合了司法改革的所有焦点,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也必将对司法改革产生深远的示范性影响。二是针对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谋划和推进综合性司法改革。党和国家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司法改革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要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需要在司法管理体制、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机制、司法责任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同时,畅通人大监督渠道,正确处理改革举措与法律政策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与法有据。三是突出服务粤港澳合作,强化司法保障和司法交流合作。前海毗邻港澳台,区位特殊,前海法院不仅要为粤港澳合作和自贸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也是展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通过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提供国际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国际区际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