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上午,前海法院举行港籍人民陪审员任命宣誓仪式,该院首批13名港籍陪审员正式宣誓就职。
仪式上,深圳市南山区人大领导宣读任命文件并向各位港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前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闻长智带领全体港籍陪审员向国旗宣誓。在随后的培训会上,前海法院工作人员向港籍陪审员介绍了工作职责、司法礼仪,如何参加庭审、日常管理等基本情况。26日下午,罗伟雄、关俊华两位陪审员参加了一起涉港的商事案件审理,完成了港籍陪审员的首次履职。
前海法院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集中管辖深圳市内的涉港澳台、涉外一审商事案件,受理的涉港澳台及涉外案件占案件数的6成以上,因此前海法院一直积极推进引入港籍陪审员制度,从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中选任陪审员,随机参与案件审理。该院制定并实施了《港籍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参审条件、管理培训、功能拓展等多个方面内容,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港籍陪审员履职机制。
选任港籍陪审员是前海法院推进综合性司法改革的特色制度之一,也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及前海法院运行的创新体现。港籍陪审员主要是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将港籍人士的专业知识与大陆法官的法律判断相结合,在处理涉港案件中,能更好地消除香港同胞因制度理念和生活环境差异等因素造成对内地司法的距离感,增加裁判透明度,从而提升内地法院的国际、区际公信力。同时本次前海法院获任命的港籍陪审员分别来自金融、科技、文化产业、公共事务等专业领域,他们普遍知识素养较高,对涉案香港或域外当事人的交易习惯、行业情况也较为了解,有利于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再者,港籍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的审理,也可以帮助香港同胞了解内地法律和法治环境,成为司法民主的实践者和见证者,从而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作用。
前海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港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更好的发挥港籍人民陪审员的第三方中立特征,突出港籍陪审案件专家审议的性质,强化前海法院的审理结果权威性,致力于提升前海法院的国际、区际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