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港司法交流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区际公信力的司法品牌

发布时间:2016-09-20 16:4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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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到前海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胡云腾专委参观了前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听取了前海法院闻长智院长关于司法改革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前海法院部分主审法官进行了座谈。

胡云腾专委对前海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前海法院成立以来,不断推进司法改革的深化细化,尤其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创新举措,得到了最高法院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成为向境内外展示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平台。前海具有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前海法院作为服务自贸区与合作区的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因此,加强深港司法交流合作,前海法院有得天独厚的客观条件,也是审判执行工作的必然要求。前海法院与香港司法界交流有助于推动两地法院更高层次、更加密切、更加务实的合作。

胡云腾专委要求前海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在为前海法院揭牌时的指示精神,以国际化的眼光和全球的视野,努力建设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建设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法院。要立足国情,积极借鉴域外先进的司法经验,进一步强化与香港司法界的交流合作,打造具有国际、区际公信力的司法品牌。

一是准确把握和借鉴不同司法制度下的司法理念和诉讼机制。香港的诉讼制度与内地有所不同,但本质都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前海法院可以学习借鉴香港在民商案件庭审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方面的成熟经验;探索实施排期开庭制度,强化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的主导作用;研究香港法院的裁判合议机制,尤其是香港法官形成共同意见或多数意见的讨论规则和过程。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大胆进行制度创新,通过探索尝试去摸索规律,总结实践样本。

二是以优质司法产品为基础取得两地公众的普遍认可。以审判精品化为目标,推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工作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精细化审理,摒弃裁判文书粗放式说理模式,应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可借鉴判例法国家裁判文书说理制度,在裁判文书中体现出对指导性案例的法理、原则等司法智慧的传承,打造出国际化、两地民众共同认可的精良司法产品,进一步提升两地公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

三是进一步健全调解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要充分发扬“以和为贵”的中国传统文化,借鉴香港诉前调解的经验,特别是香港在强化调解、促进和解方面的相关配套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与诉调对接中心的联动,实现案件的疏导分流。充分发挥港籍调解员、专家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实现矛盾纠纷快速化解,以达到调解程序和诉讼程序的相对分离,但又要保证两个程序的无缝对接,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快速进行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进入诉讼程序,既满足当事人多元的司法需求,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以前海深港合作为平台加强两地司法人员的合作交流。以聘任制法官改革为契机,借鉴香港的特委法官、暂委法官制度,进一步拓宽与香港司法界的交流合作,研究探索引入香港退休法官、资深大律师担任前海法院的聘任制法官、专家陪审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涉港案件的审理中的优势,共同推动涉港商事案件的专业化审理。通过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前海法院法官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同时,也要通过交流充分展示前海法院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前海法院的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五是以具有前瞻性的思维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前海法院要以法治大厦建设为平台,充分发挥新建法院的后发优势,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全面铺排、整体布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信息化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的明确要求,把信息化作为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司法服务、强化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确保信息化建设服务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