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关于逐步建立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模式的总体要求,在前期完成综合性司法改革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内设机构的扁平化管理。针对当前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分散执行、专业化程度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今年10月份,前海法院在审判事务处内部精心打造了“司法辅助集约化工作平台”,深入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着力破解“送达难”、“保全难”等影响审判、执行效率的问题。平台运作一个月以来,共完成集约送达83宗,财产保全311宗,查询、调查23宗,选定评估、鉴定和拍卖机构9宗,审查担保保函42宗,安排庭审记录251人次,安排陪审员参审235人次,建立了“审判的归审判,事务的归事务”的司法辅助新机制,让审判团队从冗杂繁琐的审判辅助事务中抽身,大大提升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深度拓展服务范围,实现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全方位覆盖。辅助平台的建设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原则,围绕服务审判、服务法官的理念,重点厘清审判中心业务与审判辅助事务的边界,明确审判辅助事务的职责清单司法送达、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司法调查等各司其职。
二、建立辅助岗位事务性专员制度,实现司法辅助平台的扁平化管理。除了负责庭审记录的7名书记员和派驻的5名法警,辅助平台的常驻工作人员实际上只有4名事务助理。为避免“平台机构叠床架屋、层层设置,平台运行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情况出现,工作中我们大力推行扁平化管理,建立事务性主任、专员制度。司法辅助平台设事务性主任一名,由审判事务处副主任兼任,平台设置外勤专员、查控专员、机构管理专员、保全担保专员、庭审管理专员等岗位,内部坚持精兵简政,不再细分科、办、组等,不再设置管理和指挥岗位,辅助中心四名人员都分别担任了1至2个专员岗位。制定职责清单,简化审批流程。事务性主任和事务性专员平行设置,事务性主任负责协调性工作,事务性专员负责具体性工作,辅助事务不增设审批流程,各自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职工作负总责,既是管理员,又是办事员,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三、建立审判辅助和执行辅助一体化机制,实现机构设置精简高效。传统法院的审判辅助工作通常由审管办或司法辅助办公室等负责,执行辅助工作则多由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但在审判和执行中送达、保全、调查、评估拍卖等等辅助工作,无论是从操作形式上,还是从法律效果上,都是一致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前海法院将两方面业务进行深度整合,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精简机构,又提高了效率。
四、建立精准化、精细化的操作规程,实现集约、规范的“流水线”作业目标。为确保集约后的每一项辅助任务流程管理能够严格规范,前海法院制定了《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规程》、《财产保全工作规定(试行)》、《担保机构财产保全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司法委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操作规范。为切实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平台通过详细的操作规程设计,将各种事务分类管理统一调度,统筹安排,集约办理,“相同地点合并办理,相同路线集约办理”,简单的集约化工作模式解决了审判执行团队各自送达、各自保全、各自调查,效率低下的问题。特别是在《工作规程》中,平台实行了严格精准的节点管控,对于每一项任务的发送、接收、办理、反馈都设定了详细的时间要求,建立相应的系统锁定、问题倒查、责任追究的工作模式,确保辅助工作的安全、专业、及时。
五、建立司法辅助平台网上办公模式,实现辅助工作的安全高效。在集约化改革中,前海法院坚持向科技要效率,充分利用现有的“深圳法院极光集约系统”、“鹰眼查控网”、“深圳法院担保保全管理系统”等开展工作。将可以通过网上流转、送达、办理的辅助工作都上传到系统办理,大大提升工作效率。按照前海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下一阶段,前海法院将在内网增设“司法辅助工作网”模块,推动建立涵盖送达保全任务流转网络化、保函审查审批系统化、评估摇珠自动化、庭审管理科技化、执行监控远程化的安全高效的网上司法辅助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