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有关负责人今天向记者提供的数字显示:2015年2月至今年5月,该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019件(其中民商事案件5156件)。其中,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3022件,其中涉港案件2195件,占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73%。2016年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582件,较2015年增长了158.91%,其中受理涉港案件1211件,较2015年增长了164.98%。
这些数字,已充分反映出自贸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开拓深港合作新局面的能力正不断增强。前海合作区与自贸区于2015年初成立后,不断加强深港产业合作,创新外资准入管理模式,截至2016年底,自贸区累计注册港资背景企业4223家,该类企业实现增加值392.61亿元,占自贸区的27.7%。涉外经济贸易纠纷的大量出现,体现了对外开放经济的活跃程度。
并且,案件类型与自贸区产业政策紧密相关,也反映出自贸区产业集聚后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初步形成。前海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类型基本涵盖了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自贸区四大主导产业。2015年2月至今年5月,受理涉外民间借贷纠纷1067件,约占涉外案件的35.3%,受理涉外金融商事纠纷589件,约占涉外案件的19.5 %,这已表明自贸区资本市场活跃度高,中外商事主体的资金需求旺盛,自贸区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效果初显,但社会诚信体系和监管机制建设仍有待加强;受理公司设立、股权转让等涉外公司类纠纷199件,约占涉外案件的6.6%,反映了前海合作区与自贸区推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外资准入管理模式创新对企业的入驻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受理其他各类涉外合同纠纷案件803件,约占涉外案件的26.6%,反映出自贸区中外商事主体积极开展各类经济交往活动;受理国际贸易及跨境电商案件28件,显示出跨境经济交往正在不断加强。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类型金融类案件的不断出现,也反映出了自贸区鼓励和支持金融新业态创新发展效果初显。从前海法院受理的涉外金融类案件来看,主要以银行金融借贷、信用卡纠纷、金融公司的借贷纠纷为主,但新类型的融资类案件不断出现。2015年2月至今年5月,受理涉外融资租赁纠纷34件,商业保理合同纠纷10件,反映了前海自贸区开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带来的中外商事主体间的资本流动。另外,互联网金融、金融衍生品种纠纷、股票配资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也不断出现,契合了前海自贸区依托深港深度合作,鼓励和推动国际化金融开放和创新的发展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