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院从审判辅助事务抽身——前海首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发布时间:2017-07-28 10:04: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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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7日上午,前海法院与前海公证处举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今后,前海公证处将从五个方面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前海法院负责委托、管理、监督事项,从而使法院工作人员从审判事务性工作抽身,更好地服务法官核心审判业务。据悉,该做法在深圳尚属首家。

  新闻发布会上,前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闻长智介绍,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可以充分发挥整合法院与公证机构的资源优势,实现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升司法服务的段位,为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让法院逐步从审判辅助事务抽身,将司法职能回归聚焦审判主业,使得纠纷解决的结果更加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前海公证处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参与案件送达。前海公证处接受前海法院的委托参与案件各个阶段的司法送达事务,探索对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进行公证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集约化送达模式,提升送达效率。

  参与案件调查取证。前海公证处受前海法院委托对当事人主体信息、委托代理情况、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侵权情况、当事人婚姻家庭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调查取证。

  参与财产保全业务。前海公证处可以协助前海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有、使用等情况,协助人民法院审查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交的财产保全担保书、保证书,对其中的担保内容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实。

  参与专业机构的委托和管理业务。前海公证处根据前海法院委托参与评估、鉴定等专业机构的管理事务,双方共同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建立计算机智能随机抽取专业机构的工作机制。

  参与执行辅助业务。前海公证处可以参与前海法院执行中的和解、调查、送达工作,协助前海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经执行机关申请,可以办理提存、保全证据公证。

  前海法院与前海公证处还建立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共享机制,对被执行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威慑力,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防止失信被执行人利用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申办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出境签证等有关公证事务,恶意逃避法律义务,侵害申请执行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