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法律查明机制

发布时间:2017-09-25 08:57: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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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9日下午,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港合同纠纷案件,有两位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查明专家同时出庭质证。这样的特殊庭审场面,不仅在深圳,甚至全国都难得一见。

  前海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台一审商事案件。2015年成立至今年8月,全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412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56%,其中涉港案件2479件,占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2%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闻长智介绍说,前海法院承建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后,积极探索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裁判机制,拓宽域外法查明途径的又一成功实践,也是前海法院贯彻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的成果。前海法院将继续审判机制创新,为涉外商事纠纷提供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解决方案,提升法院的国际司法公信力。

  庭审引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专家

  829日下午,前海法院第三审判庭正在开庭,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叶海琅大律师坐在“法律查明专家”坐席上,正向合议庭陈述意见:“这个案件主要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法律:一个是在关于仓储的普通法,另一个是被告所引用的《无人收领货品处置条例》第294章。我已经在清单上列明了11个案例以及条文。首先,我陈述法律上援引的精神……”

  “事实上,叶海琅大律师的意见,局限了被告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下寻找可依据的法理。我方认为,被告对物品的处置是合理和正当的,是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依据的。不单是成文法的规定,也包括普通法的部分。保管人适用的普通法里面有一个分支,我们称为‘非自愿保管人’,与保管人的权责和义务在正常情况下是有区别的……”这是被告聘请的法律查明专家李明德律师,对于该案的主要争议有不同的理解。

  经过三个多小时庭审调查与辩论,审判长宣布:“本案在各方当事人的参加下,经法庭审理,完成各阶段的审查工作,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现在休庭。”

  该案的原被告双方因在香港处置的一批货物引发纠纷。由于货物的存放、处置均发生在香港,双方合意就本案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进行裁判。原被告分别委托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专家出具法律查明报告和专家意见,由于双方出具的关于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意见不一致,为了更清晰了解和解决双方的争议,前海法院促成了双方法律专家到庭进行质证。

  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也体现了前海法院推动涉港澳台审判改革的努力:审判长彭亮法官、审判员郭成法官均具有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擅长涉外、涉港民商事案件审判。港籍专家陪审员罗伟雄是香港和解中心会长、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创会主席,熟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律制度,能为合议庭审查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提供智力支持。

  积极促成双方法律查明专家到庭质证

  前海法院致力于打造更加公正、高效、便捷、权威的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民事案件诉讼机制改革,健全庭前和庭审程序,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推进庭审运行方式改革。推动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有效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实质性主体地位,实现诉讼权利对审判权力的监督制约,促使审判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在829日的庭审中,法院根据法律查明及案件审理情况,可通知中外法律专家到庭或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法律查明报告或专家意见书进行说明,要求其接受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但被告委托的法律查明专家认为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无人收领物品处置条例》第2条第(5)项的规定,被告在发出通知一个月之内,原告没有提出异议的,被告可处置该批货物;原告委托的法律查明专家认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无人收领物品处置条例》第2条第(7)项的规定,被告应该采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的“通知”形式向原告发出通知12个月后方可处置该批货物。双方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适用条款争议较大,法院尊重双方法律查明专家的意愿,积极促成双方出庭质证。于是便有了开篇的一幕,两位香港律师作为法律查明的专家,参加了庭审。双方先后向合议庭阐述了各自查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以及结合本案的理解与适用,并接受了合议庭及当事人的询问,双方就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实现了以庭审为中心的民事诉讼制度与域外法查明机制的深度融合。

  规范法律专家进行域外法查明的方式

  域外法的查明与适用是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保障当事人选择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不但有利于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与包容,更加有助于前海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帮助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前海法院经过长期的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涉港因素认定”“查明机制创新”“专业队伍保障”等关键性问题,建立了全国最为系统化的域外法律适用与查明机制,努力实现了域外法“认得全”“查得明”“用得准”。

  在域外法查明的途径方面,前海法院规范了法律专家查明域外法的程序和标准,积极回应自贸区商事主体适用域外法裁判的司法需求。委托专家开展法律查明作为前海法院创新法律查明的重要方式,当事人既可自行委托专家查明,也可申请法院委托法律查明机构进行查明。法律专家应当是精通国际私法的学者、熟悉该法域的法律或者从事域外法研究的人员等。查明的域外法可附带相关法律著述、介绍资料等,还可提供对域外法的理解及适用的专家意见。

  在以上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审理案件,又各自委托了香港律师开展法律查明工作,对案件纠纷适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无人收领物品处置条例》及相关判例进行查明,并出具查明报告及专家意见后交由法院审查。

  探索“精英化法官+港籍陪审员”国际化、专业化审理模式

  前海法院是全国唯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法院,又是最高法院明确要求建设的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为进一步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对外开放发展战略,保障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涉外审判能力,提高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提升国际、区际司法公信力,前海法院全面深化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机制改革。注重打造专业化审判,组建了审判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的涉港案件审判团队,13名主审法官中有4名具有香港大学普通法学习背景,确保有效履行法律查明的相关职责。首创港籍专家陪审制度,聘任13名港籍专家陪审员参与涉港案件的审理,发挥港籍专业人士熟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律的优势,协助法官解决相关专业性问题,有助于提升涉港纠纷化解中当事人的认同度和信赖感。

 

深圳特区报记者 马培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