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名律师成首批诉讼调解员 前海法院创新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发布时间:2017-11-08 10:09: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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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报讯(记者 谢敏 通讯员 刘畅)2017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决定在11个省(直辖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试点意见》工作精神,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律师协会迅速响应,于2017117日共同签署《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经济、可选择的纠纷化解渠道,并有助于服务与保障“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建立律师参与诉讼调解机制,是前海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又一次制度创新,主要有规范化、国际化、专业化、信息化、长效化五个特色。在前海法院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并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将起诉到前海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前海法院特别制定了《关于实施律师调解工作的规定》,从调解程序、调解制度、调解引导等方面规定了律师参与诉讼调解的详细流程与规则,对中立第三方评估、无争议事实记载、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涉港案件联合调解等多项工作机制予以完善补充,形成了更加规范化、多层次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据介绍,前海法院首批律师调解员共有88名律师,分别来自15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有4家联营律师事务所,22名外籍和港澳台籍律师,充分回应了自贸区与合作区,跨境商事主体的国际化需求,推动自贸区形成更加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市场。同时,前海法院律师调解员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同意推荐执业年限5年以上、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