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综合性司法改革的示范法院

发布时间:2018-03-08 12:04: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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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建设的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成立3年来,将中央改革顶层设计与区域实践标准深度融合,制定综合性司法改革规划,统筹实施8个方面50项改革措施,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实现了重点突破,在区域司法标准确立的权限、程序、权力等机制上进行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了改革措施之间的关键环节和连接点,突出了司法改革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精简化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

  “前海法院是在201412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的,在全面落实中央四中全会精神和推进全国第四轮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前海法院的筹建与发展是落实中央关于设立跨区域新型法院指示精神的基层探索。既然是新建法院,就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新’优势,大胆地进行尝试和改革,可以说,我们是目前全国内设机构最精简的法院。”前海法院院长闻长智说。

  前海法院建立以服务审判为重心的司法行政管理新体制,仅设置司法政务处、审判事务处两个综合部门,分类实施传统法院近20个部门以及审判庭的部分司法行政职能,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法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推动司法行政与司法审判相对分离,实现司法行政机构设置的精简化和运行机制的扁平化。不设业务庭,围绕主审法官建立了“1名法官+两名法官助理+N名实习助理与N名兼职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

  另外,前海法院全面落实人财物由市级统管的管理体制,跨区域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初步实现司法的“去地方化”。

精准化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201611,前海法院召开推进审判精品战略发布会,会上向社会公布了《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实施审判精品战略工作指引》,以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从办案流程、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全面系统化地规范审判工作的各个细节,打造司法理念国际化、体制机制精准化、案件审判精细化、审判流程规范化、司法队伍精英化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在审判权行使上“放权”,让审判权合理归位和到位。通过明确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为基本审判组织单元,建立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职权清单,取消案件裁判文书审批制,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审判。院长、副院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7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实施以来,院长及两名副院长共审结各类案件124,其中院长审结27,两名副院长分别审结44件、53,分别占本院法官平均办案量的22%35.9%43.2%

  与此同时,是对审判管理与监督权行使进行“收权”,防范审判监督管理干扰独立审判甚至代替裁判,强化审判管理与审判监督。整合审判管理与监督资源,以流程管理、审判管理与文书管理为抓手,对办案进行全程全面的监督。建立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重点对延长审限、改判、发回重审、再审,以及辖区内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跟踪评查。建立第三方专家评查机制。聘请退休资深法官及北京大学等高校学者20人为案件质量评查专家,科学合理评价案件质量,并及时有效总结审判经验。此外,完善裁判统一的保障机制,有效指引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实行类案参考和案例指引制度,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裁判文书强制说理的刚性约束与激励机制,强调充分说理的透彻性。

  突出司法责任追究的差异化与精确化。将案件质量差错区分为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和违法审判问题,把法官办案差错责任的认定标准,区分为一般差错责任、重大差错责任和违法审判责任。一般差错责任与重大差错责任以绩效评价考核跟踪监督,违法审判以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长期制约,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实行责任差异化分配,审判长因未适当履行职责而发生差错案件,承担主要责任,合议庭成员根据分工和责任分别承担不同责任。案件差错责任纳入绩效档案,影响法官考核、评优和职务晋升、任免。

精英化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

  前海法院成立3年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特色,尤其注重具有国际化视野与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以及司法队伍的选拔与培养。

  前海法院首批员额法官从深圳市各级法院遴选产生,目前在任的16名法官(包括3名院领导),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8%,4名法官具有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前海法院在构建新型团审判团队的基础上,组建涉外商事审判团队,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专业化。同时,不断完善法官业绩评价机制,制定系统化的法院业绩评价标准,注重法官在司法创造性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考查,大大提升了法官的综合能力。建院以来,以前海法院法官为主体,共完成司法改革理论课题33,制定法院规章制度61项。

  2017,前海法院率先发布实施《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行为指引》,借鉴国内外法官行为准则及规范,从业内行为、业外行为两大方面着手,同时兼顾审判独立与中立、业务素质等多个角度,较为全面地规范了前海法院法官应该具备的行为。在法官助理队伍的培育上,前海法院先后两次面向全国,选调了32名具有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的法官助理,加大力度改善聘用制法官助理的物质待遇与晋升空间。同时,制定发布《法官助理工作指引》,详细规范法官助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全方位打造起前海法院精英化的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