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签订了《建立诉讼与调解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双方致力于在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中开展深度合作。
本次合作共建是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成立后,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和最高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性配套改革部署,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际商事需要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又一次探索,具有三方面特色:一是体现了“一带一路”解纷资源的规模化整合。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立足于服务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统筹了31家国际、区际调解组织,凝聚了前海合作区以及自贸区内的国际、区际解纷资源,形成了运行顺畅、配套完备的诉调对接平台。北京融商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是高度社会化、专业化的民间调解组织,在全球63个国家、172个城市实现了线上线下调解的结合与联动,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本次合作是两个调解平台整体性合作,在解纷资源共享、体制机制对接上具有规模效应。二是体现了司法改革实践成果的集约化应用。本次合作立足前海法院综合性司法改革成果,致力于拓展前海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国际化应用范围,增强国际、区际司法影响力和话语权。在本次合作中全面实施调解先行理念和调解前置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自由选择法律适用,积极运用诉讼费、律师费等杠杆因素调整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高效性与权威性,体现东方“和为贵”理念。三是体现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信息化支撑。前海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全面打造线上法院,建立诉调对接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诉讼、调解的全业务网上办理。北京融商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坚持“线上线下对接、诉讼调解对接”的创新理念,实现了调解机制的信息化运行。本次合作中坚持信息化先行,两个调解平台已经顺利实现“一带一路”商事调解工作的信息化对接。
本次合作是前海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调解资源平台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完善了具有前海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不断打造国际化、外向型、合作型的纠纷解决机制。本次合作取得了三方面的初步效果:
一是进一步实现了调解主体的国际化,满足了不同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截止目前,前海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共有调解员197名,其中港澳台及外籍调解员76名,占比38.58%。同时借助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的优势,汇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更多华人法律工作者的力量。通过本次合作,北京融商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国际化调解资源将进一步融入前海,有效提升了调解主体的国际化水平,提升国际区际竞争力和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实现了调解规则的国际化,呈现了开放包容自信的法治环境。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特色,在调解先行、调解评估等机制上不断创新,依法保障当事人自由选择更加便捷、经济、高效解决纠纷方式的权利。不断完善调解配套机制,建立诚信诉讼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虚假调解行为的防控和打击力度。通过本次合作推动了“一带一路”商事调解规则的进一步融合发展,可以依法保障更多国家的当事人自由选择适用法律解决纠纷。三是进一步实现了调解模式国际化,彰显了我国司法制度的优势。前海法院打造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化的诉调对接平台,以商事理念和司法规律指引调解,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获得感。本次合作进一步深化了跨区域、跨国界的联合调解模式,推动实现了人工智能技术与纠纷解决机制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展示了我国调解和谐文化的深刻内涵,有利于为世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发展提供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