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同风起扶摇三万里——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改革纪实

发布时间:2018-04-02 16:18:29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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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前海位于珠江三角洲核心区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2010年8月26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立,同时也是国务院唯一批复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离京考察首站就来到深圳前海,总书记对前海法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前海的改革要相信法治的力量。”可以说,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建设与发展承载着国家开放新格局的发展战略,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

  2015年1月28日,前海法院正式揭牌成立,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寄望前海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系统性、前瞻性、可复制性的要求,以国际化的眼光和全球的视野,充分发挥机构设置新、运行机制新、人员管理新的有利条件,努力建设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建设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法院,建设代表我国法院未来发展方向的样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