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深圳法院“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活动暨法院开放日前海法院专场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举行。当日前海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274件,审结3005件,受理涉港案件3100件,数量为全国第一。
当事人协议选择前海法院管辖的案件数量增长迅猛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建设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示范法院,前海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由于该院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274件,审结3005件,受理涉港案件3100件,数量为全国第一。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呈现出案由相对集中、新类型案件逐步增加等特点,2016年较2015年增长159%,涉案标的额增长302%。
据悉,前海法院平均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时间为9.6个月,而集中管辖前的审结平均时间为17.2个月,集中管辖后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审判效率提升近50%。当事人协议选择前海法院管辖的案件数量,截至2016年仅为502件,截至2018年4月上升为4231件。
引入境外调解组织和调解人才为当事人解决纠纷
前海法院还建立健全国际商事争端多元解决机制与平台,共建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着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引入境外调解组织和调解人才,共聘请76名外籍和港澳台籍调解员,截至2018年4月成功调解案件125件,占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的27.1%,得到域内外商事主体的充分肯定。
2016年5月28日至2018年4月,诉调对接中心收案3173件,成功调解商事纠纷案件1247件,成功率39.3%。聘任147名律师调解员参与调解,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成功调解商事案件165件。
案件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
前海法院建立系统完备的域外法律查明体系,确立法律查明的“充分努力原则”,努力做到“有选择就能适用”。发挥港籍陪审员和专家意见在域外法律查明适用中的作用,保障域外法律的正确认定和适用。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查明“一中心两基地”落户前海的有利条件,建立国家级的域外法查明研究基地,打造法律查明适用的“前海名片”。
截至2018年4月,共有37件案件当事人选择适用域外法,其中有35件案件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适用香港法、1件选择适用日本法、1件选择适用美国法,适用域外法调解成功案件6件、判决14件。首宗适用香港法裁判案件“D银行诉L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入选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被评价为“前海法治‘一小步’,推进企业信心‘一大步’”,有效增强外商投资前海自贸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