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出台100项改革措施 加速推进国际一流法院建设

发布时间:2018-07-26 14:14:54  来源:  
字号:

  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刘畅

  服务国家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719日上午,前海法院发布《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100项改革措施,加速推进国际一流法院建设。

  《实施方案》将于2019年底完成

  前海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建设的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成立三年来,统筹推进八大方面50多项改革措施,完成改革调研课题33项,制定改革规章制度90余项,实现了改革从理论到实践的过渡,初步打造了综合性司法改革基层实践样本,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实施方案》分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增强区际国际司法公信力机制、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环境、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服务机制等九个方面,分列100项改革措施,计划于2019年底完成。

  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独立高效的审判权运行体系,司法体制机制更加权威公正。前海法院深刻把握司法规律,以缓解司法供需矛盾为目标,深层次落实改革顶层设计。继续完善“放权、监督、追责”有机统一的司法责任制体系;继续健全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相结合的司法行政管理新体制;深化以庭审为中心的民事诉讼机制改革,优化多层次诉讼机制改革,加大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核心的执行机制改革,到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前海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为全国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服务国家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前海法院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着力点,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前海自贸区合作区对外开放新格局,强化服务供给侧改革,健全外商投资、创新金融、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等司法保护机制,平等保护商事主体合法利益;建立司法规范和指引制度,完善社会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通过发布裁判指引、典型案例、司法建议等方式,有效提升商事主体经营行为的可预测性,积极保障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与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造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平台

  建设国际化一流法院,司法形象更加开放公信。前海法院坚持兼容并蓄的国际化视野,以全面改革回应粤港澳大湾区、前海自贸区合作区国际商事主体司法需求,与香港等地区深入开展司法合作,围绕审判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标准国际化、人员专业化,进一步完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诉讼机制,提升区际国际司法公信力;继续加强域外法查明的“一中心两基地”平台建设,健全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充分尊重与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全面保障国内外当事人依法自由选择适用准据法的权利,建设前海法治示范区国际化一流法院,努力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先进性的重要窗口。

  打造国际商事争议多元解决平台,纠纷化解更加便捷经济。前海法院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为平台,立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加强与国际调解规则的对接,注重调解队伍国际化专业化建设,建立跨境纠纷调解对接模式、国际司法确认等机制,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健全国际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继续完善先行调解强制约束、中立第三方评估、律师参与调解等机制,保障商事调解多元供给模式,充分满足国内外商事主体快速解决商事争端的需求。

  诉讼服务更加智慧便民

  建设对标国际一流标准的司法服务机制,诉讼服务更加智慧便民。前海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司法服务与公开机制改革,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完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诉讼服务;加强司法公开的信息利用功能,健全集约化司法公开平台,保障当事人及时获取相关司法信息;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以网络化推进诉讼全业务网上办理,以信息化实现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的每个环节都有改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