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

发布时间:2019-08-23 10:31: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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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日,前海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省委、市委常委会精神,研究部署全院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前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闻长智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法官代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彬传达了《意见》精神和省委、市委学习贯彻《意见》的会议精神,各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谈了认识体会。

会议指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深圳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巨大关怀,对深圳发展的特别期望,让大家倍受鼓舞、倍感振奋、倍增信心。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中院、前海党工委工作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深圳发展指明的战略路径和工作重点、赋予深圳的重大历史使命、对深圳发展寄予的殷切期望。准确把握重大历史机遇,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方向,坚定不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力前行。要把学习《意见》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一起学习、整体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深入谋划,系统研究,挖掘《意见》的内涵,研究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必须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把《意见》精神贯彻到前海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牢牢把握“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服务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部署,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在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先行示范。

二是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细化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纪律建设的各项措施,在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队伍方面先行示范。

三是要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在服务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上先行示范。

四是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上先行示范。

五是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一流法院,在前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方面先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