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熊海
在一件被告为香港居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前海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运用5G技术采用“内地调解员+香港地区调解员”联合调解模式在线调解,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随后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对和解协议进行在线司法确认,快速化解了涉港纠纷。
前海作为与香港关联度最高、合作最紧密的区域,承载了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使命。作为集中管辖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台一审商事案件的法院,前海法院截至2020年11月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0163件,其中涉港商事案件7090件,占比近七成,数量位居全国法院第一。前海法院不断提升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质量,通过构建系统的域外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开展多方合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了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的“前海名片”;搭建涵盖调解、仲裁、诉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并积极运用新技术实现在线调解,为跨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提供了前海样本。
打造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的前海名片
一起可以在香港起诉和审理的融资租赁案件,香港当事人却选择了在前海法院起诉。“适用域外法、司法效率高、诉讼成本低、执行力强,是当事人选择在前海法院起诉的主要原因。”该案香港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王焯杰说。
“在国际经贸往来中,世界上各国各地区的商事规则基本原则是相通的,但在赔付金额等具体内容上有差异。境外投资者对域外法更加熟悉,在合同中约定适用域外法让他们在投资时心里更有底。”前海法院法官马占举说。
虽然中国法律在涉外民商事关系中支持适用域外法,但受制于查明途径单一、缺乏具体的查明与适用机制等因素,时常出现法官因“无法查明”而适用中国内地法律进行裁判。
作为集中管辖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台一审商事案件的法院,前海法院通过构建系统的域外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充分遵循开放包容、平等保护、契约自由等国际商事规则和裁判理念,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和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增强中外投资者信心。
一方面,前海法院制定了《域外法查明办法》,明确规范查明的内容、主体、途径、程序,制定全面充分的涉港因素认定指引,列明了30多项涉港因素,实现香港法适用最大化。另一方面,前海法院还研究制定适用域外法的标准,建立域外法查明专家出庭制度,明确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对查明内容进行充分展现。同时,针对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类型特点,前海法院制定了保理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等案件裁判指引,统一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裁判尺度,稳定当事人预期。
另外,前海法院还承建“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并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查明与适用研讨会”,将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研究和审判相结合,并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第三方查明机构的深度合作,全力打造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的“前海名片”。
在人才储备方面,前海法院还充分发挥香港地区陪审员熟悉香港或者其他地区和国家法律、行业规则等的优势,于2016年至2018年先后两次选任32名香港地区陪审员参与涉港案件审理,其中金融、贸易、财会、股权、知识产权5个组的专家陪审员共有20名,参与审理案件466件。
不仅如此,前海法院的法官也有多人具备普通法学习背景、熟悉国际法和国际经贸规则,其中具有普通法硕士学位的法官就有6名。前海法院还组织开展“普通法裁判思维研修班”,邀请新加坡国际商事法院法官、香港资深大律师等专业人士讲授普通法裁判和香港域外法律查明与适用等相关内容,提升审判队伍的专业能力。
截至2020年11月,前海法院适用域外法审理的案件共98件,其中,适用香港法审理85件,是全国适用香港法裁判案件最多的法院。
提供疫情背景下跨境纠纷化解的前海样本
坐在深圳家中的香港商人段永青与来自江苏省扬州市的台湾地区被告人陈先生以及身处香港的前海法院特邀调解员徐晶,三方在网上举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调解会议。在调解过程中,两名当事人险些争吵起来,于是徐晶将调解由“面对面”转为“背靠背”,分别去做两名当事人的工作。这是前海法院在线调解跨境纠纷的尝试。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前海法院广泛运用在线调解,为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和调解员省去了出行不便、费时费钱的麻烦。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前海赋予了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使命,这也意味着除了诉讼外,前海法院需要为商事争议搭建更多样化的纠纷解决平台。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前海法院成立了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先后与香港和解中心、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等47家域内外仲裁、调解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形成大湾区纠纷解决的合力。截至2020年11月,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共受理案件15548件。
已年过半百的徐晶是香港和解中心认可调解员,在香港律师行从事香港及内地法律事务研究近18年。
近两年来,徐晶在前海法院处理诉调对接案件超过360宗,并获得前海法院授予的“金牌调解员”、深圳市诉调对接先进个人等荣誉。
在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上,前海法院制定《特邀调解员(组织)管理暂行规定》,建立特邀调解组织长期派驻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机制,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深圳市调解中心、蓝海法律查明与调解中心、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前海法院根据案件特点,聘请具有金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信息等专业化背景的调解员,促进商事纠纷得到更加专业的解决,并且还选任了一批包括行业专家在内的外籍和港澳台地区调解员。
目前,前海法院共聘请74名外籍和港澳台地区调解员,占所有特邀调解员近四成,其中香港地区调解员就有56名。截至2020年11月,外籍和港澳台地区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678件,其中香港地区调解员成功调解643件。
受今年新冠疫情影响,前海法院还积极探索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线上调解,运用深圳法院“深融多元化平台”和前海法院5G远程视频调解室强化跨境在线调解,支持香港、澳门地区和外籍调解员根据境外当事人通信习惯和需求,依托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渠道开展线上调解工作。数据显示,2020年2—11月,前海法院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开展线上调解案件共458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