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 形成以上率下工作格局
强化党组抓工作落实的主体责任、各部门抓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抓落实的统筹督办责任,明确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上率下有力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工作格局。完善内部沟通联络和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做到涉及全院多部门的工作任务责任明确,防止责任缺位。
强化机制 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健全组织推动机制,定期召开党组会、党组重点工作推进会、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建立重要工作落实制度,做到全局部署、专题推进、方案执行相统一;工作落实、问题解决相融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报告、有时限要求工作按规定时限报告、紧急事项随时请示报告相结合。
及时细化分解任务,对照任务清单制定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根据市委和上级法院要求制定《<关于服务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20-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列明27个重点项目及70项细化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完成时限等,以严格分工促落实、保成效。
加大定期调研和专题调研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解决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监督 有效抓实督办问责
实施通报制度,对党组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予以月度或季度通报,对重大决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警示,将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提升落实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谈话提醒,针对全院工作事项落实不力、进度严重滞后或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情况进行约谈,确保及时整改。
强化重点工作督查问责,健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动态管理,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