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自贸办发布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制度创新案例,包含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深化粤港澳合作、优化营商环境五大方面的先行先试经验,共计43个制度创新案例,其中前海法院有五个案例入选。
一、建设“链上”金融审判体系
主要做法
前海法院抓住区块链技术和移动5G功能拓展的契机,联合腾讯公司与微众银行,针对金融案件证据不易保存、分散复杂等痛点与难点,开发“至信(金融)云审”系统,与“深圳移动微法院”深度对接,实现两个平台数据及功能互联互通,法院、银行、当事人只需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即可办理金融案件“链上”审判的全部事务,提升银行与法院司法数据协同效率,全面构建“链上”金融审判体系。
创新点
一是证据存用更完整便捷。应用区块链数据共享优势,将包括电子合同、履行情况、催收情况在内的交易数据,实时同步存储于区块链上,实现金融交易数据实时存证、在线举证、在线质证。一旦发生纠纷,交易数据即可通过区块链进行校验后提交法院,确保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是“链上”审判更智能高效。推动区块链技术和金融案件审判流程高度融合,实现当事人自助录入起诉要素立案,根据当事人意愿以电子邮件、短信+链接等方式电子送达诉讼各阶段法律文书;兼容“深圳移动微法院”平台,实现庭审、调解视频自动留痕、证据线上展示、笔录电子确认等功能;根据案件事实要素,辅以令状式、表格式裁判文书的形式,智能形成裁判文书草稿,全方位打造金融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全流程“链上”办理新模式。
三是纠纷解决更经济多元。依托“至信(金融)云审”完善线上调解平台,引入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专家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全面实现在线签订调解协议,在线完成司法确认等功能,努力优化金融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
主要成效
“至信(金融)云审”系统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以适应法院全流程线上办案为导向,推动金融交易的事实条款和诉讼程序条款优化,实现网上金融交易和纠纷要素化办理,规范相关金融及衍生交易等活动,助力金融产业聚集与创新,提升自贸试验区金融业核心竞争力,为“双区驱动”效应下的前海乃至深圳金融业领跑发展,提供精准的司法保障和有力的科技支持。
二、“智慧法院”现代化审判体系
主要做法
前海法院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5G等技术体系为驱动,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探索深圳移动微法院、粤公正小程序、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电子诉讼平台深度运用,全面实施网上立案、在线诉讼辅导、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文书送达等诉讼程序,实现了更加及时精准的诉讼服务。将信息采集、在线查阅、在线审判、文书制作、案件执行等环节全部纳入线上办理,依托“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保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实现简约化、无纸化审判。依托前海法治大厦提供的5G环境支撑,已建成25个数字化法庭,配备智能庭审、语音识别和庭审直播模块。
创新点
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司法服务新模式,运用“大数据+区块链”让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利用5G技术打破庭审空间局限,在方便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提高审判质效、优化法院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
主要成效
全面升级了诉讼服务、审判、庭审等工作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了现代化审判体系。2020年—2021年6月,前海法院完成网上立案26677件,开展在线调解13976件,在线庭审2102件,在线文书送达45454次。
三、创新线上跨境调解机制
主要做法
前海法院依托互联网与5G技术,以深圳融平台为基础,对全部调解案件实行云管理,为在册特邀调解员开通融平台账号,港澳地区调解员无需前往法院,可以在境外通过个人电脑登录平台进行远程案件接受和管理。港澳地区调解员根据不同地区当事人不同通讯习惯,积极活用电子邮件、微信、WhatsApp等域内外各类社交软件开展线上调解工作。建设以5G技术为支撑的远程视频调解室,对当事人在调解员主持下确认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实现法院、当事人、特邀调解员同时在线司法确认。
创新点
一是深度应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灵活运用各种新技术工具,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
二是为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新形势下涉外司法工作提供了新模式。
三是为域内外当事人节省时间和成本,突破空间对纠纷解决的不利影响。
主要成效
前海法院创新线上跨境调解机制,让域内外当事人可以根据个人的时间、交易习惯等选择不同的调解方式,有效破解了跨境纠纷解决距离远、耗时长、程序复杂等难题。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前海法院香港地区调解员线上安排跨境调解174件,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跨境案件在线审理+普通程序案件独任审理
主要做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关于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的要求,前海法院制定《关于扩大和规范适用独任制审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实现跨境案件在线审理和普通程序案件独任审理。《细则》重点关注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和扩大适用独任制后进一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内容,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进一步细化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普通程序案件的情形。
创新点
在防疫关键时期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风险,完善更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资源配置模式。明确案件标识、审判组织转换等程序,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确保“程序简化”但“权益不减”,“权力扩大”但“监督更严”。在线诉讼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主要成效
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切实提升司法效能,依法最大程度提升当事人司法体验。仅2020年2月3日至2月23日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前海法院已成功在线审理案件96件,占所有开庭案件总数的78.69%。在原告杨某与被告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代理人为湖北武汉人,于2020年年前从武汉去到福建后,受疫情影响,一直在酒店集中隔离。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前海法院通过在线开庭审理了该案,确保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五、创新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
主要做法
前海管理局公共信用中心与前海法院及时共享诚信企业清单,从失信违规、经营情况、荣誉成果、关联风险、舆情信息等五个维度,通过对17个二级指标共117个评分子项的分析,运用机器学习模型评定出信用A类企业,需符合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严格履行承诺、经营状态稳定。完善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对被前海管理局认定为信用A类且无不良司法记录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将采取更灵活、温和的执行措施,包括坚持比例原则,灵活查封财产;慎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适当设置宽限期,暂缓失信信息公开;为诚信企业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依法用好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等。
创新点
一是细分失信违规、经营情况、荣誉成果、关联风险、舆情信息等五个维度,实现了精细化管理。
二是加大了守信激励力度,对A类且无不良司法记录的企业采取更加人性化、灵活的司法措施。
三是推动了司法公信和社会信用的融合发展。
主要成效
实现了企业诚信激励的分类管理,形成了诚信促进的司法机制。建立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是贯彻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项有力措施,有利于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形成诚信健康的营商环境。帮助诚信企业在疫情状况下恢复生产、经营,进一步优化前海蛇口片区营商环境。该机制实行以来,截至2021年6月,前海法院共办理涉诚信企业案件 422 件,涉及诚信企业 40 家,涉案标的额10.89亿元,已办结案件 2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