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本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要求告知如下:
1.自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起,所有来前海法院的办事人员由原来的“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调整为“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来访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等。
2.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可先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方式;或通过以下电话进行联系:
法院热线:0755-86705988
速裁审判团队:0755-86705117
涉外商事审判团队:0755-86705342
国内民商事审判团队:0755-86705054
执行局:0755-26416342
3.网络立案、邮寄立案通道以及咨询方式等与此前通告保持一致。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最新调整,前海法院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