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吗?前海法院和你说“典”事

发布时间:2021-11-19 14:35: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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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审议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在随后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前海法院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民法典》贯彻实施保障机制,立足审判职能,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搭建《民法典》实施保障体系

 

《民法典》审议通过后,前海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贯彻和实施准备工作。制定《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的工作方案》,以全院法官、法官助理为重点对象,覆盖各部门、各团队全体司法人员,将《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学。自2020年6月以来,共组织全院司法人员参加《民法典》相关辅导培训40场。

 

 

确保《民法典》正确准确适用

 

前海法院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关于物权、合同等相关规定,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案件的主要事实,均发生在《民法典》施行以前,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上述案件适用《民法典》主要属于以下几种情形:

1.引起的民事纠纷的法律事实行为持续到《民法典》施行以后;

2.适用《民法典》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纠纷虽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但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

 

另外,为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前海法院根据《民法典》及时修订完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诉讼指引》,覆盖立案、调解、庭审、执行等诉讼全流程,增加《保理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离婚纠纷案件举证须知》等,进一步推进《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典型案例

 

适用《民法典》规定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刘某与Q银行签订《个人预售房地产抵押和保证贷款合同》,向Q银行贷款150万港元,后无力偿还,Q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Q银行在诉讼中主张就案涉抵押房产优先受偿,为更有利地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以及弘扬诚实信用的价值理念,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抵押预告登记的相关规定,对Q银行就处分案涉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主张予以支持。

 

适用《民法典》新增人格权名誉保护规定

 

Y公司在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披露文件中,将H公司列为某借款纠纷的当事人,但H公司认为其并非该案件的适格被告,也不是该案的诉讼当事人。因此,H公司认为Y公司披露的文件有损其商业信誉,诉至法院要求判令Y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Y公司的行为对H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九百九十五条、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项,判决Y公司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向H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营造《民法典》施行良好环境

 

前海法院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活动,专门组织力量编写印制《民法典五十问》,以“问答+漫画”的形式,深入浅出地普及老百姓关注的《民法典》小知识。

 

以送法“进街道、进社区、进网格、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为载体,前海法院各党支部分别与南山街道各社区建立普法共建机制,先后前往荔湾社区、风华社区、阳光棕榈社区等开展法律服务14次,在活动期间向社区居民、周边群众发放《民法典五十问》,为现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另外,前海法院安排保理合同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到深圳市商业保理协会向保理企业代表现场讲授《民法典》中关于保理合同的相关条文。利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展9期《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民法典》顺利施行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