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上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16:25: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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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度我院每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公告如下: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每名人民陪审员2026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