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被誉为深圳“保护知识产权最严格”的法规将于明年3月1日开始实施。记者现场获悉,经过多次审议,《条例》增加了明确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区”,其探索成果条件成熟时可以在全市推广。同时,完善了“发布禁令”直接责令停止侵权的规定,责令涉嫌侵权人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特别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违法经营额设置了多处可操作性的“倍数罚款”规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将大幅提高。
前海蛇口片区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区
深圳市将全面严格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大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条例》明确了其所称“知识产权”指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同时规定,深圳市市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仲裁、调解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市政府还应设立“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还将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投资项目、重大经济、科技活动进行知识产权评议,提高创新效率,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有关部门还应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加大宽带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高性能计算、移动智能终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市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还应履行承担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委托的专利申请、专利快速审查和快速确权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业务咨询、监测预警、维权指引、快速维权服务等公益性职责。
《条例》指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可以在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争议解决、涉外维权、综合执法等方面先行先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示范区”,其探索成果条件成熟时可以在全市推广。
市主管部门可配“技术调查官”
在纠纷处理和监管机制建立方面,《条例》规定公证机构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识产权证据保全公证申请,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违反规定的,将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市主管部门还可以配备“技术调查官”,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条例》明确,市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信息库,实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间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咨询、信息情报等公共服务,同时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网上处理机制”;还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和引导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发展趋势、竞争态势的研究、监测,为产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布局及时提供预警引导服务。
对于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事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就可能产生的风险发出预警。
发现涉嫌侵权可先发布“禁令” 拒不停止侵权可处两倍违法经营额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特别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违法经营额设置了多处可操作性的“倍数罚款”规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将大幅提高。
《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违法经营额”是指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违法经营额将根据不同具体情况按照不同方式计算。如侵权产品全部已销售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无实际销售价格或者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而“中间价格”难于确定的,可由价格鉴定部门鉴定后确定,或者由行政机关结合《条例》规定,按有利于权利人的原则予以确定。
另外,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投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市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有侵权事实的,可以先行发布“禁令”,责令涉嫌侵权人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并依法处理。发布禁令前可以要求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适当担保。经调查,侵权行为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解除禁令;构成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拒不执行禁令停止侵权行为的,应当按照自禁令发布之日起的违法经营额的两倍予以处罚。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或者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下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而侵权人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罚款处罚后,自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五年内再次侵犯同一种知识产权,或者五年内三次以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市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罚款数额予以“双倍处罚”;涉嫌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逾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查明的事实、鉴定意见以及权利人提供的证据等证明材料认定构成侵权的,可以对侵权人“从重处罚”。
设境外知识产权保护 法律协助机制
另外,深圳市政府将建立“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协助机制”,为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境外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支持,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境外维权联盟。
深圳展会数量多,《条例》特别规定“展会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要求参展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对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合规性审查。展会举办时间在三天及以上的,应建立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投诉机构并在展会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处理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信用监管将同步加强。按照《规定》,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有关知识产权失信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将建立“知识产权失信违法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征集的公共信用信息,按照知识产权失信违法严重程度,确定重点监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