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4 17:31: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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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制)司法行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6名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其中3名为综合管理类行政人员,3名为专业性行政人员(财务会计人员2名、建筑工程造价人员1名),均与本院直接签订工作合同,属法院内部司法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8641日至2003331日之间人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综合管理类行政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行政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建筑工程造价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毕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

(二)资格审核。

(三)笔试。

(四)面试。

(五)体检。

(六)聘用、试用。

 

五、报名材料(均网上提交)

  1.报名表(样表见附件);

  2.免冠证件彩照,电子版贴入报名表内;

3.身份证(正面、背面置于同一A4规格纸内);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此项证明,可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并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验证证明)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45日。

 

 七、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统一命名为“姓名+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haify@163.com)。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报名成功;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

 

    八、其他

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各项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附件:前海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1324

 

前海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