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8 14:53: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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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现有13名人民陪审员于2021年6月23日任期届满,名单如下:
    洪为民  关俊华  马楚力  赖樱华  陈启业  金孝贤
    苏永乐  何建荣  吴沚凝  罗伟雄  黄  欣  陈颢文
    郭慧芳

特此公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