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8 14:53:58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现有13名人民陪审员于2021年6月23日任期届满,名单如下:
洪为民 关俊华 马楚力 赖樱华 陈启业 金孝贤
苏永乐 何建荣 吴沚凝 罗伟雄 黄 欣 陈颢文
郭慧芳
特此公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