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分批进行了考察,现将4名考察合格、拟录用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海大道法治大厦,邮编:518054,电话:0755-8670527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2023年上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拟录用名单.xls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