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5年6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15:13: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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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等

  本次招聘3名聘用制人员,其中2名为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男、女各1名),1名为专业性行政人员,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从事机要文秘等综合行政工作,专业性行政人员从事财务会计类工作,均与本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为本院内部司法工作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编制、非外包和劳务派遣人员。人员确定录用后能尽快到岗,为保持工作延续性,人员聘用后且原则上应在本院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需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要求出生日期为1995年6月30日(含)—2004年6月30日(含)之间的人员;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行政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毕业。

  9.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需具有1年以上机要或文秘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

  (二)资格审。

  (三)笔试。

  )面试(面试后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

  考察。

  (七)聘用、试用。

  五、报考材料

  (一)需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网上提交)

  1.报名表(样表见附件);

  2.免冠证件彩照,电子版贴入报名表内;

  3.身份证(正面、背面置于同一A4规格纸内);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此项证明,可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并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验证证明);

  6.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需提交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证明材料。

  7.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需提交机要、文秘等相关工作经验及写作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需在面试时核验的材料(现场核验)

  1.本人不存在失信情况证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内查询结果);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报告》;

  3.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支付宝或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自查截图《电子营业执照》。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

  七、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姓名+报考前海法院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或专业性行政人员(二选一)”,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haify@163.com)。

  八、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本院官网。

  本次招聘工作各项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附件: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5年6月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docx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