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等
本次招聘3名聘用制人员,其中2名为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男、女各1名),1名为专业性行政人员,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从事机要文秘等综合行政工作,专业性行政人员从事财务会计类工作,均与本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为本院内部司法工作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编制、非外包和劳务派遣人员。人员确定录用后能尽快到岗,为保持工作延续性,人员聘用后且原则上应在本院工作满一年以上。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需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要求出生日期为1995年6月30日(含)—2004年6月30日(含)之间的人员;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行政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毕业。
9.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需具有1年以上机要或文秘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
(二)资格初审。
(三)笔试。
(四)面试(面试后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
(六)考察。
(七)聘用、试用。
五、报考材料
(一)需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网上提交)
1.报名表(样表见附件);
2.免冠证件彩照,电子版贴入报名表内;
3.身份证(正面、背面置于同一A4规格纸内);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此项证明,可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并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验证证明);
6.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需提交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证明材料。
7.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需提交机要、文秘等相关工作经验及写作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需在面试时核验的材料(现场核验)
1.本人不存在失信情况证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内查询结果);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报告》;
3.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支付宝或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自查截图《电子营业执照》。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
七、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姓名+报考前海法院综合管理岗行政人员或专业性行政人员(二选一)”,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haify@163.com)。
八、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本院官网。
本次招聘工作各项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附件: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5年6月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docx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