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潘立成与被执行人姜雪、姜庆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3)粤0391执恢408号,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1)粤0391民初7206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申请人授权指定的案外人陈君洪发放案款59222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9 日,承办人:罗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