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91执2768号申请执行人日立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金宝达模钢科技有限公司、郑瑞国、欧达曼国际有限公司、林木海、郑金瑞、汕头市欧达曼实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8)粤0391民初645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民终5007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申请执行人委托的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发放案款14008.18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8日,承办人:罗嘉雯。
(2023)粤0391执2768号申请执行人日立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金宝达模钢科技有限公司、郑瑞国、欧达曼国际有限公司、林木海、郑金瑞、汕头市欧达曼实业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8)粤0391民初645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民终5007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申请执行人委托的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发放案款14008.18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8日,承办人:罗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