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391执375号申请执行人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正雨、长沙毕泽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4)粤0391民初1074号民事判决书,现拟向申请执行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律所浙江六和(宁波)律师事务所发放案款51960元。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6日,承办人:吕豫军。